主体与牌照类别
VASP、CASP、EMI、MSB 等:先分清你在这个法域属于哪一类受监管主体。

这份术语表按三组整理:主体与牌照类别(VASP、CASP、EMI、MSB 等)、监管机构与法规(FINMA、MiCA、瑞士《反洗钱法》等),以及合规与交易概念(KYC、UBO、实质要求、控制权变更)。判断自己属于哪一类,必须落到具体法域。
牌照申请里最容易出错的地方,往往不是流程,而是词。同一个缩写在不同法域指向不同的制度:CASP 在欧盟是 MiCA 下的授权类别,VASP 是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书里的通用概念,两者不能互换使用。MSB 在美国和加拿大都存在,但登记机关与具体义务并不相同。
VASP、CASP、EMI、MSB 等:先分清你在这个法域属于哪一类受监管主体。
FINMA、MiCA、瑞士《反洗钱法》等:规则由谁制定,由谁监督。
KYC、UBO、实质要求、控制权变更等:申请与持牌期间最常用到的词。

因为绝大多数术语先有本国立法,后有国际协调。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(FATF)建议书提供的是各国自行转化的最低标准,转化的方式、门槛与豁免各不相同。欧盟通过 Regulation (EU) 2023/1114(MiCA)在区域内做了统一,瑞士则沿用《反洗钱法》下的自律组织体系(见 FINMA)。所以判断「我属于哪一类」必须落到具体法域的法律定义,不能凭缩写推断,也不能拿一个国家的经验套到另一个国家。
下面按三组整理:先是主体与牌照类别,再是监管机构与法规,最后是合规与交易层面的概念。每一条都尽量写成能直接用来判断的定义,而不是一句同义反复。
把术语对上号之后,下一步是选型:见牌照选型与三大路径对比。取得地位之后要持续做的事,见持牌后合规维护;其他常见问题见常见问题。
本表是对公开制度的通俗说明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CryptoLicense 是顾问机构,不是监管机构,也不是律师事务所;任何申请都不能保证获批,监管机构保留完全裁量权。
术语只解释「是什么」。这些制度在实际申请中怎么运作、哪些环节最容易被退回,写在洞察文章;具体到你的业务该选哪一条路,见牌照选型。
阿联酋的国际金融中心,拥有独立的普通法体系与自己的金融监管机构。其监管框架对虚拟资产相关活动设有专门的授权类别、审慎要求与托管规则。
也称反洗钱负责人,是负责制度落地、可疑交易内部审查与对外报告的具体自然人。通常须获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认可,多数法域要求其在当地能够实际履职。
识别、评估与缓释资金被用于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的制度总称,通常由风险评估、客户尽职调查、交易监控、报告与员工培训五个部分组成,缺一不可。
瑞士反洗钱法的通称,德文简称 GwG。它规定金融中介的客户识别、受益所有权查明、记录保存与可疑交易报告义务,也是瑞士自律组织制度的法律基础。
英国等法域中获得全面授权提供支付服务的机构类别。与门槛较低的小型支付机构相比,它没有交易量上限,但在资本、治理与客户资金保护上的要求明显更高。
澳大利亚的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监管机构。在澳大利亚提供数字货币兑换服务的机构须在其登记册注册,并建立合规项目、履行客户识别与交易报告义务。
由持牌发卡机构提供其银行识别码与卡组织会员资格,让非持牌方以其名义发行支付卡的安排。赞助方承担监管责任,因此会对项目方施加自己的合规与风控条件。
欧盟 MiCA 下的授权类别,指经成员国主管机关授权、向第三方提供加密资产服务的机构。授权按服务类别逐项列明,获批后可在欧洲经济区全境提供已获授权的那些类别。
巴林的综合金融监管机构,负责银行、保险与支付业务的监管。它设有加密资产服务的分类授权制度,按业务类别规定不同的最低资本、托管与治理要求。
核实客户身份与受益所有人、了解业务关系的目的与性质,并对交易进行持续监控。它的深度必须与风险等级相匹配,对所有客户一刀切既不合规也不可行。
代客户保管加密资产或其私钥的服务。多数制度把托管单列为高风险类别,对资产隔离、私钥管理、保险或资本缓冲与破产隔离设有专门要求,通常需要单独授权。
对高风险客户或高风险情形适用的加强措施,例如查明资金与财富来源、取得高级管理层批准、提高审查频率。政治公众人物与高风险法域通常自动触发这一层。
获准发行电子货币、并为客户持有对应资金余额的受监管主体,通常可提供关联的支付服务。它的资本与客户资金保护要求高于一般支付机构,但仍不能吸收公众存款。
美国财政部下属机构,负责货币服务业务的联邦登记、接收可疑活动报告,并制定《银行保密法》下的反洗钱义务细则。联邦登记不替代各州各自的汇款牌照。
瑞士的综合金融监管机构,直接监管银行、保险与证券机构,并认可与监督各家自律组织。自律组织的成员由该自律组织直接监督,而不是由 FINMA 逐一监管。
加拿大的反洗钱情报与监管机构。加拿大境内以及面向加拿大客户的货币服务业务须向其登记,并履行客户识别、记录保存、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报告义务。
新西兰的金融服务提供商登记制度。登记确认该主体已被纳入监管与争议解决机制,但它并不等于对具体金融产品的授权,把它描述成「全牌照」是常见的误导。
指在建立业务关系之前核实客户身份、确认其真实性与业务目的的整套流程。它是客户尽职调查的入口而不是全部,业务关系存续期间的持续监控同样是法定义务。
即 Regulation (EU) 2023/1114,直接适用于全体成员国的统一规则,无需各国另行转化为本国法律。它确立了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的授权制度、稳定币发行规则与信息披露要求,其过渡期已于 2026 年 7 月 1 日结束。
新加坡《支付服务法》下的主要支付机构牌照,适用于交易量超过法定门槛的支付服务商。持牌人须满足资本、客户资金保管与反洗钱要求,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。
美国与加拿大都使用这一类别,但登记机关与具体义务不同:美国向 FinCEN 登记,加拿大向 FINTRAC 登记,各州或各省还可能叠加自己的牌照与附加要求。
香港的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,涵盖货币兑换与汇款业务。持牌人须通过适当人选审查,并履行香港反洗钱条例下的客户尽职调查、记录保存与可疑交易报告义务。
获准提供汇款、账户信息或支付启动等支付服务的受监管主体的统称。它不能发行电子货币,也不能吸收公众存款,具体可做的业务由授权文件逐项列明。
在瑞士,从事金融中介活动的非银行机构须加入一家获 FINMA 认可的自律组织,或接受直接监管。加入自律组织确认该主体已被纳入反洗钱监管,本身不是银行牌照或证券牌照。
指主体在申请地必须具备的真实运营存在:本地办公地址、能实际履职的人员、在当地作出的决策与可核查的记录。缺乏实质是申请被拖延甚至被拒的常见原因。
以稳定币余额充值、以法币在收单网络完成清算的支付卡的通俗叫法。它通常涉及发卡机构、BIN 赞助方、加密资产托管与合规审查等多方安排,而不是一张单独的牌照。
指最终拥有或控制客户的自然人。查明受益所有人是各国反洗钱制度的核心要求,也是牌照申请与控制权变更审查中最常被要求补充材料的一项。
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书中的通用概念,指为他人从事虚拟资产兑换、转移、保管或发行相关服务的机构。各国把它转化为本国制度时,名称、门槛与豁免范围都不相同,不能直接套用。
指取得或处分持牌主体的合格持股,或更换实际控制人、董事与合规负责人。多数法域要求事先通知或事先批准,先交割后报备可能导致牌照被暂停或撤销。
监管制度要求持牌主体持续维持的自有资金下限,按业务类别与风险高低分级设定。它必须持续满足,而不是递交时一次性达标;跌破门槛通常须立即报告监管机构。
告诉我们你的业务模式与目标市场,我们会说明可行的司法管辖区、每条路径的阶段,以及你需要准备的材料。免费咨询。牌照能否获批由监管机构裁量,我们不做任何承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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